事情的开始
客户叫小张,38岁,两年前确诊了原位癌(甲状腺原位癌)。手术做完,跑去申请重疾险理赔,被拒了。
拒赔理由是:「投保时未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,构成不实告知,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赔付。」
小张来找我的时候,材料带了一堆,神情有些颓。我说,先别急,让我看看。
我看到了什么
翻出他的投保记录,问卷上问的是「最近两年是否因高血压就诊或服药」,小张填的「否」。
他的实际情况:确实有高血压,但一直是「未就诊、未用药、通过生活方式控制」,确实没有就诊记录。
再看保险公司的调查报告,他们找到的证据是:体检报告里有血压偏高的记录。但这不等同于「确诊高血压并就诊」。
问题的关键变成了:这道健康告知问题问的是「就诊记录」,而不是「是否有高血压」。体检发现血压偏高,和「因高血压就诊」,是两件事。
翻案的过程
我帮小张整理了书面异议,核心论点只有一个: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依据的是「体检血压偏高」,但问卷问的是「是否就诊」,两个概念不同,不构成不实告知。
同时附上了过去三年没有任何高血压就诊或用药记录的截图(医保APP可以查)。
向保险公司总部投诉,附材料。三周后,理赔部门重新审核,拒赔撤销,理赔通过。
我的感受
这个案子告诉我,拒赔的理由里有时候有漏洞,不是所有拒赔都应该接受。但你要懂得看条款、找争议点,光喊「你们这是欺负人」是没用的。

